策名委质是什么意思_策名委质制度的历史作用

tamoadmin 四字成语 2024-06-24 0
  1. 质子可以自己带护卫吗

我们现在国家的退休年龄都是在60岁左右。大家到了60岁便开始颐养天年。但在古代的时候,虽然是有退休这个制度,但是很多的情况下是到一定70多岁才可以退休的。在古代能够活到70多岁也是比较不容易的。纵观这么多个朝代,退休待遇最好的应该就是属宋朝了。其他的朝代都是变相去压榨那些官员。

退休年龄普遍高

在古代来说,都是要官员在很大的年纪才可以退休的。但是在古代医疗环境不发达,人也是比较容易早逝的大环境下,能够拿到退休金的人是少之又少的。退休这个制度其实是在汉朝才慢慢的变得正规起来的。但是在汉朝的时候,也是有两个要求,一个是要求年龄达到70岁,另外一个是等于说是现在省级以上的官员才能够有资格去拿退休金,而且退休金是在任期间工资的三分之一。而唐朝的制度稍微要好一些,但是依然也是分等级来发放养老金。

策名委质是什么意思_策名委质制度的历史作用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宋朝待遇好

但是在这个历史的长河中,总有这么一两个朝代待遇是很好的。就是宋朝,宋朝对官员退休的待遇是十分好的。虽然还是要求年龄需要达到70岁,但是宋朝是在退休之后可以拿到跟在任时同样的工资,而且宋朝的每一个君主都是越来越体恤自己的官员。即使官员没有拿到好处,也可以留给自己的子孙。宋朝的制度让很多的人就拼命去考取官员。

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,可谓是越来越好,从古至今,现在大家已经可以在60 岁左右就退休了。可以用自己剩余生命的时光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不一样。让大家的年老的时候也可以很安心的享受自己的晚年时光,这是一个国家的强大所带给我们的***,也是一个国家强大最好的证

质子可以自己带护卫吗

春秋时期有一种很离谱的制度叫做质子制度,又称质子外交,是指皇帝或军阀将子女、妻子和其他亲密家庭成员送往其他国家,主要是敌对国家,以形成外交妥协关系。质子外交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外交战略之一,起源于春秋时期,一般是小国对大国的屈从。

质这个字在《说文解字》是这样解释的:“(质)?物相赘。质赘双声。以物相赘、如春秋交质子是也。引伸其义为朴也、地也。如有质有文是。小雅毛传云旳质也、周礼射则充椹质、左传策名委质、皆是。又緜诗、抑诗传曰。质、成也。礼谓平明为质明。从贝。从斦。阙。阙者、阙从斦之说也。?会从斦作斦声。无阙字。之日切。十二部。”

回到历史上,软弱一方的君主以他们最亲密的人民作为人质,把他们交给敌人或其他国家,以换取敌人或其他国家的信任或其他国家的***。虽然质子系统只出现在春秋时期,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,但类似的人质***也出现得很早。

商代末期,周王无计可施,而西周民族领袖姬昌则是一个非常贤惠的人。周王得知后,就被拘留在朝歌。七年后,姬昌的儿子到朝歌去找周王,试图用他自己来代替他的父亲。殷商时期,他儿子当人质时,专门为纣王驱车。事实上,有质子关系,只不过后来伯邑考被商纣王和苏妲己了。

是的当然可以

扩展资料

在古代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***相处的过程中,为了改善两国的关系,或者实现一种有条件的和平,往往会在签订和平协议的同时,伴以两种特殊的***行为,那就是“质子”或者“和亲”。

和亲是通过将皇族的女性嫁给对方,建立一种联姻关系,来改善双方的关系;而质子则是以皇室子弟为人质,质押在对方国家,以此建立起一种和平。相对来说,“和亲”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自愿性,而“质子”看上去则是一种委曲求全的被动行为。送过去的“质子”,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方要挟或者制约已方的一种工具,用“质子”建立起来的双方的和平关系往往比较生硬,也比较脆弱。但是历史上,特别是汉唐两朝,为什么会流行“质子”现象呢?“质子”对双方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有哪些关系呢?靠“质子”去建立起来的和平,又能否长久呢?“质子”是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,与贸易关系、朝贡关系、和亲关系一样,都是维系两个民族关系的一种手段和沟通的桥梁。通常来说,送质子的一方都相对弱小一些,他们用送质子的手段,去取得相对较强大的一方的保护,取得自己对所辖地区的统治权。而接受质子的一方,则要承担对方的安全义务和经济上的一些援助义务,因此质子关系的实质,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。

一、质子制度的思想基础

历史上出现的每一项制度,都有现实的基础,绝不是空穴来风。

古代主从关系之间,有一种礼仪,名叫“策名委质”。它是通过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名刺上,送达给特定的一方,以此表达投名者愿意与接名者建立一种持久的隶属与统辖关系。“策名委质”的过程,就是建立一种确定双方君臣关系或者主从关系的过程。

从汉代开始,中原王朝就把这种确立君臣关系的上古礼仪推而广之,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民族关系的层面之上,在确定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宗藩关系时,“策名委质”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。与周边少数民族***建立主从关系,不再仅仅需要“投名”那么简单。因为这并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主从,而是国与国之间的臣服,是“以国委质”。古代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,也有不同的亲疏关系种类。这几种不同的亲疏关系被称为“五服”,也就是甸服、侯服、宾服、要服和荒服。完全并入宗主国称为“甸服”;并入宗主国,但以公国或者侯国的方式存在称为“侯服”;被宗主国武力征服是为“宾服”;与宗主国接壤,建立朝贡关系是“要服”;远离宗主国,没有固定的朝贡关系的是“荒服”。

正因为与少数民族国家的关系不同,所以中原王朝在处理这些关系时,会根据不同的“服”来定位,然后再制定具体的政策。比如汉代就将匈奴定为“荒服之国”,所以对匈奴关系的原则是“朝觐、贡赋、质子”。其中“朝觐”是一种象征意义,“贡赋”的要求也很低,只要他们象征性的贡纳一些特产,而汉朝给予的回赐要远远高于匈奴人的贡赋。但是汉朝对匈奴“质子”看得很重,因为“质子”可以一定程度牵制匈奴人,使其有所顾忌,同时也可以扩大汉朝对其他少数民族***的影响力的震慑力。因此“质子”是三原则的核心。

二、“质子”的作用和意义

“质子”作为一种权变之术,在另家面临存亡危机时,作为一种和解手段,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护已方,因此有着悠久的历史。春秋时期,吴国攻打越国,越国在面临亡国之际,越王勾践便亲自做为质子,以身入吴,保存了越国,使得越人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时间,最后灭亡了强大的吴国;秦国为了破解六国合纵,也把秦始皇的老爸秦异人送到赵国为质,在赵国生下了秦始皇。而选入中学语文教材的《触龙说赵太后》一文,也是赵国求救于齐,齐国要赵国以长安君为质方肯出兵,赵国左师触龙说服太后,最终以长安君质于齐,换来了齐国出兵,解除了赵国被秦灭亡的危机。“质子”在汉代被看做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手段,是因为这种手段能够不费一兵一卒换来和平。汉朝做为强大的中央王朝,把接受少数民族***的“质子”看成是自己的专利,是泱泱大国的特权,只允许少数民族***向汉朝派质子,而不允许他们之间互派质子。如果在其他少数民族***之间互派质子的行为,汉朝会不惜发兵干预。因为在强大的汉朝看来,自己才是天下共主,是当然的宗主国,接受质子是自己的专利,绝对不允许其他***染指这项权力。

对于“质子”的作用,汉代大儒董仲舒的看法很有代表性。他说:“义动君子,动贪人,如匈奴者,非可以可以仁义说也。故与之厚利以没其意,与盟于天以坚其约,质其爱子以累其心。匈奴虽欲辗转,奈失重利何,奈欺上天何,奈杀爱子何”。

在汉朝统治者看来,匈奴人是很难用仁义道德去教导的。要想他们不敢与汉朝开战,就应该让他们派出单于的爱子为质,这样匈奴才不敢冒着“失重利,欺上天、杀爱子”的危险,才能确保和平的实现。